打印

[大众点评] 过马路看手机以构成交通肇事罪,符合罪刑法定,判三年徒刑

0
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交通法规面前无强弱。不管是非机动车还是行人,在路上行走都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,概莫能外。安全的交通出行环境,既需要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法律法规,执法单位严格执法,处罚有力,也需要每一位交通参与者主动遵守法规,敬畏规则,珍视生命,让交通法规从法律约束逐渐转化为公众的自觉自律行为。过马路玩手机的事情我相信一定会越来越少
本帖最近评分记录
  • lyp1987 金币 +3 认真回复,奖励! 2019-9-9 10:28

TOP

0
支持这样判例,确实要让这样的人付出代价

TOP

0
这种判例值得商榷 在不妨碍伤害别人的情况下 一切法理是不是应该首先尊重人类自然拥有的权力 活着的权利、行走的权利、呼吸的权利?
所谓自由 就是这种公民权利 不能因为我出生在你的国家 必须遵守你的法律就吧我这些权利剥夺了  因为你是没办法选择出生在哪里的 所以必须由法律来尊重我的自由
交通法规只是在社会公约上取得了一致 但是实际上是违背个人权利的 只能说部分法律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弱者 但是保护弱者不是你剥夺我自由行走权利的理由
大家在道路上都是行走的权利 现在你用铁壳子高速来撞我 首先是你把我置于危险之中 实际上是你侵犯了我的权利 至于出了车祸 两边都有责任 但很显然行车方责任更大
本帖最近评分记录
  • lyp1987 金币 +3 认真回复,奖励! 2019-9-11 07:41

TOP

0
中国的马路是随意性最高的马路,不是因为车辆,而是因为行人,三五成群就能无视红绿灯,有些时候红绿灯形同虚设。规则的设立就是应该执行,如果为了保护弱者而置规则于不顾,不是和没有规则一样?

TOP

0
喜闻乐见了,走路就走路,还低头看手机,或者电瓶车玩手机,真是害人不浅

TOP

0
安全意识的淡漠是最重要的,玩什么都要有安全意识。不能说你要玩手机就可以放任其他不顾,这样的人太不成熟也没有公共道德观了

TOP

当前时区 GMT+8, 现在时间是 2025-3-16 14: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