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到这个标题让我有一种很难受的的感觉,因为“医闹”的问题已经上升到人大立法的程度,同时也侧面反映了医务工作者在人民心中的地位,需要人大专门立法来进行保护的程度,同时也反映出人民的道德水平很差,以及医务工作者也有不严谨的地方。过去我们的医疗条件不发达,不能每个人都能看病的程度,现在能看病了,又要求必须起死回生,妙手回春等等,而我们的医生们特别是基层的医生们的水平实在是太差了,医疗事故也层出不穷,实在是不敢在基层看病。当然我绝对不赞同因为家人死亡而大闹医院的人,对这种别有用心的人员绝对应该严厉打击,但是作为国家更应该从大的方面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,更应该从长远利益为广大患者考虑好的政策才对,治标不治本的办法永远解决不了医患矛盾问题。